石英砂濾料的基本要求
1、《CJ/T43-2005水處理用濾料》對石英砂濾料的規定如下:
(1)石英砂(或以含硅物質為主的天然砂)濾料應為堅硬、耐用、密實的顆粒。在加工和過濾、沖洗過程中應能抗蝕,其含硅物質(以SiO2計)不應小于85%;
(2)密度應在2.5-2.7g/cm3,密度小于2g/cm3的輕物質不應大于0.2%;
(3)含泥量<1%,不應含可見的泥土、粉屑、云母或有機雜質。
(4)鹽酸可溶率<3.5%;
(5)破碎率與磨損率之和<2%;
(6)灼燒減量不應大于0.7%;
(7)石英砂濾料的粒徑:單層或雙層濾料濾池的石英砂濾料粒徑范圍,一般為0.5~1.2mm;三層濾料濾池的石英砂濾料粒徑范圍,一般為0.5~0.8mm。在各種粒徑范圍的石英砂濾料中,小于指定下限粒徑的不應大于3%,大于指定上限粒徑的不應大于2%。石英砂濾料的有效粒徑和不均勻系數,由使用單位確定。
2、《DL/T336-2010石英砂濾料的檢測與評價》對石英砂濾料的基本要求如下:
(1)石英砂濾料應為堅硬、密實的顆粒;
(2)外觀應呈乳白色或無色半透明狀,且顯無可覓的泥土、粉屑等雜質。
(3)石英砂濾料的粒徑配比;
(4)石英砂濾料的粒度和不均衡系數;
(5)石英砂濾料具體技術要求如下。